河北省图书馆召开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座谈会
发布时间:2017-11-22 来源:澎湃新闻 点击量:235
11月4日,业界期盼已久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》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河北省图书馆第一时间组织全馆干部职工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。11月7日,组织中层正职就《公共图书馆法》进行了专题座谈。
座谈会由李勇馆长主持,丁若虹副馆长参加了座谈。会上,各部室主任逐一发言,交流了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体会。作为图书馆工作者,大家对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出台普遍感到欢欣鼓舞。大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研讨了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对公共图书馆的办馆宗旨、责任担当的强化作用,从文献信息资源建设、读者服务、创新发展、运行保障等不同侧面分析了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对图书馆事业以及我馆各个业务领域将产生的影响。大家共同认识到,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出台后在工作中必须更加强化法律意识。
丁若虹副馆长在发言中强调,全馆在积极运用法律工具促进图书馆各项工作的同时,也必须面对和接受法律的约束,面对和接受更加严格的社会监督。李勇馆长作了总结发言,指出了《公共图书馆法》对于完善文化法治建设、推动图书馆事业全面发展、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,要求全馆在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过程中要联系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等法律文件,强化法制观念,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,认真梳理和谋划今后的工作。
另外,李馆长还就如何进一步深化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宣传,继续推动加快我省公共图书馆立法进行了安排部署。